公告日期:2019-09-17
3-3-1 法律意见书(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致: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据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发》《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和《编撒规则12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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