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3
8-2 会计师回复意见(第二轮)(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
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 35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
我们已对问询函所提及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久日新材”或“发行人”)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
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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