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6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从
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
授予不超过 41,591,058 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5.00%。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37,680,940 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4.53%,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0.60%;预留授予不超过 3,910,118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0.47%,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40%。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章
释义中的词语释义同样适用于本公告。
一、股权激励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
截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905,0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00 元/股,最低价为 8.52 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05,840.7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41,591,058 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5.00% 。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37,680,94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4.53%,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0.60%;预留授予不超过 3,910,118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7%,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4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期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521 人,包括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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