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2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
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二〇二〇年六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审核)2020【255】号《关
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会同发行人、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讨论及回复,对申请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文,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一、关于发行人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 3
1.关于原控股股东...... 3
2.关于主要股东...... 7
3.关于“三类股东”...... 16
4.关于新增股东...... 19
5.关于重要子公司...... 46
6.关于董事持股...... 50
二、关于业务与技术 ...... 55
7.关于环境保护...... 55
8.关于安全生产...... 69
9.关于房屋、土地...... 81
10.关于未决诉讼...... 85
11.关于销售模式...... 92
12.关于原材料采购及业务模式...... 141
13.关于产能产量...... 203
三、关于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12
14.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212
15.关于收入确认...... 219
16.关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37
17.关于成本...... 246
18.关于期间费用...... 257
19.关于股份支付...... 271
20.关于存货...... 286
21.关于固定资产...... 309
四、关于风险揭示 ...... 322
22.关于风险因素和重大事项揭示...... 322
五、关于其他事项 ...... 328
23.其他...... 328
一、关于发行人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
1.关于原控股股东
自 2009 年 3 月公司成立至 2012 年 3 月公司股权转让期间,发行人控股股
东为晶纯试剂。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久振持有晶纯试剂(后
更名为仕创投资)90%股权,招立萍持有 10%股权。截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仕创
投资持有发行人 1.9736%股份。
请发行人说明仕创投资的历史沿革。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权属清晰,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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