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并按照《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作
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 12 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事项 召开时间
(1)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4)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3.4.26
六次会议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4.27
七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8.28
八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10.30
九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正天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正天业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公正天业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4、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多年,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公正天业为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考察
和评估,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公正天业为公司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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