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27日电希荻微(688173)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近期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指出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具体而言,2024年2月26日,公司对2023年前三季度新增产品线的收入核算方法进行了不当调整,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科目核算不准确,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此外,公告提到在2023年4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3000万美元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但因工作失误,2023年12月15日和2024年2月28日分别从超募资金专户转出3555万元和7211万元至子公司账户,这一行为也不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4月通过自有资金账户退回违规转出的全部资金及利息。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此次警示函高度重视,并承诺将积极整改,强化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024年前三季度,希荻微实现收入3.45亿元,归母净利润-1.9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