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165: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法律意见书
埃夫特-U资讯
2020-07-01 19: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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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02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战略配售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1006 号国际创新中心 A 座 10 层

电话:0755-83679909,传真:0755-83679694


目 录


一、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5
二、 战略配售协议的主要内容......7
三、 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 8
四、 战略投资者认购数量(或认购金额)...... 9
五、 限售期安排......10
六、 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10
七、 结论意见......11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行人/公司/埃夫特 指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国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指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为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保
国信资本

荐机构跟投子公司

本所 指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
《实施意见 》

施意见》

《注册办法》 指《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业务指引》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

《业务规范》 指《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指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 13,044.6838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全部为公
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指跟投主体国信资本参与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
量为652.234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最终战略配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战略配售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令[第 153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证发(2019)第 2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第 46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的中证协发[2019]148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意见之规定,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本所律师”)接受发行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或“埃夫特”)及其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或“国信证券”)、联席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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