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165:埃夫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埃夫特-U资讯
2020-07-01 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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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02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申购及缴款等环节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国信证券、中金公司统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和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国信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仅为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本”)。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35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0年7月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6.39 元/股(不含 6.39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39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2,41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008,77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20,071,590 万股的 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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