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等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作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家承销机构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按法规要求对埃夫特本次发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联席主承销商的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13,044.6838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652.2341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本”)。
国信资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代
企业名称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91440300MA5FNC8257
码/注册号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 法定代表人 周中国
资)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18 日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
住所
第三座 T3 座 2604
营业期限自 2019 年 6 月 18 日 营业期限至 永续经营
股权投资:股东保荐的科创板项目跟投和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
经营范围 另类投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周中国(董事长)、李震(总经理)、吴敏(风控负责人)、
主要人员
王磊(财务负责人)、张帆(合规负责人)
跟投主体国信资本经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同意、国信证券董事会批准并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其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科创板跟投等另类投资业务。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业务指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主要包括: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信资本为国信证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可以从事科创板跟投业务,具备战略投资者配售资格。
(4)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国信资本自有资金。
(三)参与数量
根据《业务指引》,国信资本预计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但不超过人民币 0.4 亿元。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652.2341 万股(认购股票数量上限)。符合《实施办法》、《业务指引》中对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 20 名,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30%的要求。
(四)锁定期限
国信资本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五)战略配售协议
发行人已与国信资本签署《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战略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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