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1
审计报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0]241Z000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7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8-9
3 合并利润表 10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11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14
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5-16
7 母公司利润表 17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8
9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9-21
10 财务报表附注 22-229
容诚审字[2020]241Z0001 号
审 计 报 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埃夫特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埃夫特,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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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描述
埃夫特2019年度营业收入1,267,797,556.74元(合并报表口径,下同)、2018年度营业收入1,313,599,637.43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781,841,332.95元。埃夫特的收入类别包含机器人整机、系统集成业务。对机器人整机业务,以产品送抵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对于系统集成业务,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依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进度确认收入的实现。埃夫特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需要在初始对建造合同的合同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该事项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营业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埃夫特经营成果产生很大影响,同时收入为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附注三、25及附注五、39中作出披露。
2.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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