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4-053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 2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52,018,89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52,018,8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88.004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8.00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林青女士出席会议;
4、 公司高管、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351,952,633 99.9811 55,9680.0158 10,289 0.003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拟 3,366, 98.0700 55,96 1.6302 10,28 0.2998
聘请会计师事 833 8 9
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君全、邓雪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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