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松井股份资讯
2024-04-26 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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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股票简称:松井股份 股票代码:688157
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松井股
份”)收到贵所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下发的《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1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外,与其在《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类别 字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宋体(不加粗)

募集说明书补充、修订披露内容 楷体(加粗)

注: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目 录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 3
问题 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 36
问题 3.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47
问题 4.关于财务性投资 ...... 71
问题 5.关于收入...... 80
问题 6.关于利润...... 96
问题 7.关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123
问题 8.关于存货...... 133
问题 9.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 140
问题 10.关于其他...... 144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汽车涂料及特种树脂项目(一期)”项目产品主要以水性汽车涂料为主,同时将配套生产汽车涂料所需树脂;项目建成后,公司可实现年产 3.3 万吨汽车涂料及配套特种树脂的生产能力;2)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是对前次募投项目“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涂料改扩建设项目”的补充和发展,“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涂料改扩建设项目”目前尚未建成投产;3)2024 年1 月 12 日,公司公告显示核心技术人员存在离职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乘用车领域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1.38%、4.47%、13.57%、16.27%;4)部分行业政策对公司产品指标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如 2020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新国标 GB30981--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电子电器涂料清漆、色漆及底漆的 VOCs 限量值不超过 420g/L;5)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用地正在履行招拍挂程序。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差异,前募与本募产品在产品结构、技术路径、性能指标、应用领域等方面的比较情况,说明在前募尚未建成的情况下,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是否具有必要性、紧迫性、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形,是否满足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产业政策要求;(2)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结合报告期内本募产品的销售情况,说明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市场、人员等储备基础,是否符合投向主业要求;(3)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的变化情况,并结合行业竞争格局、市场空间、下游需求变化、在手订单、客户开拓、可比公司产能扩张情况,充分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合理性,是否考虑前募产品投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4)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的建设进展,是否满足募投项目需求,是否存在相关实施障碍。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事项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和差异,前募
与本募产品在产品结构、技术路径、性能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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