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正在履行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井股份”、“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要求,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对松井股份进行
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张静、裔麟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张静、裔麟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2、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公司 2023 年度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
6、查阅公司账簿和原始凭证以及商务合同等资料;
7、查阅公司 2023 年度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8、核查公司 2023 年度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9、核查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六)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和公司经营状况等。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2023 年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 年度,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自上市以来是否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高管关于信息披露事项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 年度,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以及财务等方面是否保持独立,取得了公司关于独立性的说明性文件;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 年度,公司资产完整,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文件、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 年度,公司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业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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