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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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9: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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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
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司”)
之间的业务往来,公司与兵装财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日起三年。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签订主体

甲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服务内容

乙方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①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②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③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①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募集专项资金不得存放在乙方;

②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③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20
亿元(此金额为最高限额,且不包含公司上市募集资金);

④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3)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

①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甲方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甲方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②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授信总额为人民币 5 亿元;

③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④有关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①除上述金融服务外,乙方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包括外汇结算与管理等外汇业务,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委托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咨询、代理业务,以及保理、保函、债券承销、融资租赁、
提供担保、保险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乙方将与甲方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甲方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③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3、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法律规定需经过相关程序才能生效的,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公司与兵装财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交易定价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协议条款完备。

二、协议的执行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兵装财司的存款余额为 111,269.44 万元,
未开展贷款业务。公司与兵装财司的存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存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在兵装财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收支不受限制,未发生因兵装财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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