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溢光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清溢光电资讯
2024-04-26 2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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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溢光电”)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天健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5)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2,272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36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34.83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18.40 亿元。

(8)2023 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75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清溢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25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3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计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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