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0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
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
项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0]007926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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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中 1-7
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0]00792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落实函所提及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兴制药”或“发行人”)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回复如下:
问题 1、关于经销收入核查。(1)报告期,发行人内销销量与通过中国药学会医药数
据库核查的终端流向销售数量之间差异较大。请补充说明中国药学会医药数据库样本医院的选取方式;发行人内销销量中销往样本医院的比例较低,请说明原因,该等情况是否反映发行人产品竞争力较弱,如存在该情况,请充分披露相关风险;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意见。(2)根据中介机构问询回复,对选取核查的 85 家经销商,其中 50 家开放终端流向系统、35 家未开放终端流向系统。请补充说明终端流向系统的具体含义,其数据的可靠性;对未开放终端流向系统的经销商,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采取了哪些替代措施核查其产品最终销售情况,以及核查结果和结论意见。
【发行人说明】
一、补充说明终端流向系统的具体含义,其数据的可靠性
终端流向系统指的是经销商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要求自主建立的药品终端销售及库存信息管理的计算机系统,实现法律要求的药品可追溯功能。药品经营企业的终端流向系统亦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飞行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其数据需保障真实可靠。
经销商向公司提供账号、密码,供公司登入其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到公司主要产品由经销商销售给终端客户的数据以及某个时点在经销商的库存数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企业(公司直接客户,经销商)的药品销售的真实、合法性做出了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大华核字[2020]00792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第五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第八十九条 企业应当将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购货单位,并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第九十二条 企业应当做好药品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按照本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进行药品直调的,应当建立专门的销售记录。”
综上所述,药品经营企业需要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并建立专门的销售记录,并建立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公司经销商向公司开放的终端流向系统系其实现药品可追溯的计算机系统,且经过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飞行检查,其数据具有可靠性。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过程
对未开放终端流向系统的经销商,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实施了如下替代措施:
(1)取得并查阅了经销商出具的盖章版本的终端流向数据和进销存数据;
(2)对比经销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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