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5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 100 号一号楼 1110 室)
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305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泰坦科技、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落实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回复如下,请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所用简称与招股说明书所用简称一致。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一...... 4
问题二...... 8
问题一
请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1 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并按重要性进行排序:
(1)补充和完善以下事项:公司第三方品牌产品销售占比较高;公司自主品牌产品主要采取 OEM 生产模式;
(2)删除以下重大事项提示内容:“公司对各类产品销售模式的提示”“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3)精简披露“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应对分析”。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1 发行人说明
(一)补充和完善以下事项:公司第三方品牌产品销售占比较高;公司自主品牌产品主要采取 OEM 生产模式
发行人针对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进行了修改,将“一、公司对自主品牌产品及服务、第三方品牌产品销售的主营业务实质的提示”进行修改,具体披露内容如下:
一、公司对第三方品牌产品销售占比较高的提示
自设立以来,公司就采取自主品牌与第三方品牌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在建立 Adamas、Greagent、Tichem 等自主品牌的同时,还对外销售赛默飞、陶氏化学、3M 等国际知名厂商产品,公司客户可以在公司探索平台上自主选择购买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和第三方品牌产品进行一站式采购。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品牌产品销售占比分别为 48.80%,46.01%和 46.92%,占比较高。
公司采购第三方品牌后,不再对第三方品牌产品进行再加工,但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公司会基于对下游需求的分析和判断,为客户提供基于专业应用的分类展示、产品推荐和解决方案开发,为客户提供购物便利。
公司销售第三方品牌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
术”之“一、主营业务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2、销售策略”。
发行人针对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进行了修改,将“三、公司以 OEM 模式进行生产的提示”进行修改,具体披露内容如下:
二、公司自主品牌产品主要采取 OEM 生产模式的提示
公司自主品牌产品主要采取 OEM 的生产模式。公司 OEM 生产主要分为两种
模式:一种是通过 OEM 厂商直接成品采购,即由 OEM 厂商自主提供原材料生产模式;另一种是公司提供原材料,委托 OEM 厂商进行委托加工。公司对 OEM 生产流程有着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针对高端试剂、通用试剂、特种化学品产品,公司主要提供产品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检测手段及关键技术指标的处理方法等,OEM 厂商按照要求进行生产或选择符合要求的批次提供给公司,公司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测,确保符合要求。针对公司自主品牌的耗材、小型仪器,公司主要提供质量标准、产品外观设计等,OEM 厂商按照公司要求生产。公司所有OEM 产品的工艺配方、生产流程、技术参数指标和质量控制方案均由公司制定,因此公司 OEM 生产过程中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工艺配方、生产流程、技术参数指标和质量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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