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4-081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发行人”或“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2,23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皓元转 债”,债券代码“118051”)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289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本 次发行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摘要》(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摘要》”)、《上海皓元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 行公告》”)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已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T-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20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 证发〔2023〕3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 证函〔2021〕32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4 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备案》(上证函〔2023〕651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 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 82,235.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8,223,500 张,822,350 手,按面值发行。
2、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 先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 东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 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 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缴款日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T 日),
所有原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 时间为2024年 11月28日(T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26131”, 配售简称为“皓元配债”。
3、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未发生调整。《发行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
售比例为 0.003898 手/股。截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7
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因此优先配售比例未发 生变化。请原股东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皓元配债” 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4、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210,928,884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原股东全部可
参与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 上限总额为 822,350 手。
5、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6、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皓元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皓元医药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89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
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3898 手可转债。原
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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