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鹏程,男,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中盛粮油工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律师、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高级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合规部高级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法律主管、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及高级合伙人、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权益合伙人。自 2021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我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会议的情况;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我均积极参加。我对议案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次数
孙鹏程 8 8 0 0 否 2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共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在年审期间,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与内部审计人员、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公正。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的工作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在此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使我能够及时获悉掌握相关材料,充分保证了我的知情权,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全面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非常重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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