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7
688108: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赛诺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委托,作为中信证券承销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特聘专项法
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叭9]21号)(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 (上
证发[2019] 46号) (以下简称“《业务指引》”)、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销业务规范》 (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在对发行人及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
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本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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