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唯赞”、“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诺唯赞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7 号文)核准,诺唯赞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止,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00,5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1,379,779.41 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109,170,220.59 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
币 907,045,220.5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9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的方式。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开设及管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21
年 7 月 20 日、2021 年 8 月 25 日、2021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兴业银行南京仙林支行、南京银行江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城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珠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分别和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分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分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7 月 21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的子公司南京诺
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唯赞医疗”)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
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及诺唯赞医疗分别和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及诺唯赞医疗分别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诺唯赞医疗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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