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吴守常先生,出生于 1967 年 2 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永久境
外居留权。曾任上海市水利局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静安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副科长,月星集团行政总监,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总经理,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职委员。
(三)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未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的情况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的次数
吴守常 5 5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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