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3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12/26 2024/12/27 2024/12/27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11月11日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 年前三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659,641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62,631,312 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1,659,641 股后的 260,971,671 股股份为基数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93,949,801.56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60,971,671×0.36)÷262,631,312≈0.3577 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577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12/26 2024/12/27 2024/12/2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顾正青、吕刚、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蔡惠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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