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30
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零二零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出具《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17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望软件”)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原保荐机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及回复。鉴于广发证
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限制业务活动、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97 号),暂停广发证券保荐机构资格 6 个月。经双方协商,公司改聘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重新履行了完整的保荐工作程序,并对广发证券出具的文件和相关工作底稿进行了全面复核,重新提交恢复审核申请文件。
针对贵所出具的《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本保荐机构在对原保荐机构的回复进行复核及补充核查的基础上,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回复,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的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2020 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涉及的修改、补充
注:本回复若出现表格内合计数与实际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目录......2
一、关于发行人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4
问题 1.关于历史沿革......4
问题 2.关于股权激励......7
问题 3.关于一致行动人......47
二、关于发行人核心技术 ......50
问题 4.关于技术收购......50
问题 5.关于核心技术......63
问题 6.关于技术前景......89
三、关于发行人业务 ......108
问题 7.关于市场格局......108
问题 8.关于下游应用......139
问题 9.关于业务模式......148
问题 10.关于客户......168
问题 11.关于供应商 ......195
四、关于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216
问题 12.关于关联收购......216
五、关于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20
问题 13.关于新收入准则......220
问题 14.关于收入......226
问题 15.关于成本及毛利率......276
问题 16.关于研发投入......295
问题 17.关于销售费用......327
问题 18.关于应收款项......341
问题 19.关于货币资金......362
问题 20.其他应付款......365
问题 21.其他财务事项......370
六、关于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 ......383
问题 22.关于重大事项提示......383
七、其他问题 ......385
问题 23.关于募投项目......385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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