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会计师回复意见(二)(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望软件资讯
2020-07-13 17:14:4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7-13

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
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0)第 440ZA0788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对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望软件”)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本回复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问询函问题十、10.关于收入和毛利率:

10.1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发行人对于软件产品订阅业务,订阅期限一般为
一年及以上,客户在授权时一次性支付相应授权期限的费用,公司在向客户交付有使用期限的产品密钥并经客户签收后,在购买时点一次性确认收入。

请发行人说明:发行人提供订阅业务的服务期限,与软件授权业务使用期限上的差异情况,结合具体合同条款进一步说明订阅业务在向客户交付密钥后是否提供其他服务,按照购买时点一次性确认收入而不是根据购买的订阅期间分期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相比订阅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是否有显著差异。

(一)公司回复

1、发行人提供订阅业务的服务期限,与软件授权业务使用期限上的差异情况,结合具体合同条款进一步说明订阅业务在向客户交付密钥后是否提供其他服务,按照购买时点一次性确认收入而不是根据购买的订阅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相比订阅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是否有显著差异。

(1)发行人提供订阅业务的服务期限,与软件授权业务使用期限上的差异情况

软件行业一般有两种商业模式:许可证模式和订阅模式。相较永久许可证模式的一次收费终身使用,订阅模式是按时间期限来实现持续/重复收费。两种商业模式除了存在收费方式的差异,还存在很多其它要素的差异,其中一个要素是“产品/服务的特点和形态”,这一差异在不同垂直行业/厂商有着截然不同的特性。

软件行业的传统模式主要是通过销售“永久许可证”来实现收入,辅助销售“产品升级"或“非免费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来获得另一部分收入,以此来向用户提供产品更新和服务。这一模式在“收费”要素上的逻辑是“按用户数”,在“产品形态”要素上是通过光盘等媒体向用户交付可运行程序,此后用户可以不依赖厂商的服务器而在本地 PC机使用所有功能与计算能力。

订阅模式则主要通过按时间期限来向用户提供产品/服务,并相应收取费用。这一模式在“收费”要素上是“按用户数”+“按时间”双重计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