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3
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
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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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0)第 440ZA0788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对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望软件”)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本回复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问询函问题十、10.关于收入和毛利率:
10.1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发行人对于软件产品订阅业务,订阅期限一般为
一年及以上,客户在授权时一次性支付相应授权期限的费用,公司在向客户交付有使用期限的产品密钥并经客户签收后,在购买时点一次性确认收入。
请发行人说明:发行人提供订阅业务的服务期限,与软件授权业务使用期限上的差异情况,结合具体合同条款进一步说明订阅业务在向客户交付密钥后是否提供其他服务,按照购买时点一次性确认收入而不是根据购买的订阅期间分期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相比订阅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是否有显著差异。
(一)公司回复
1、发行人提供订阅业务的服务期限,与软件授权业务使用期限上的差异情况,结合具体合同条款进一步说明订阅业务在向客户交付密钥后是否提供其他服务,按照购买时点一次性确认收入而不是根据购买的订阅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相比订阅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是否有显著差异。
(1)发行人提供订阅业务的服务期限,与软件授权业务使用期限上的差异情况
软件行业一般有两种商业模式:许可证模式和订阅模式。相较永久许可证模式的一次收费终身使用,订阅模式是按时间期限来实现持续/重复收费。两种商业模式除了存在收费方式的差异,还存在很多其它要素的差异,其中一个要素是“产品/服务的特点和形态”,这一差异在不同垂直行业/厂商有着截然不同的特性。
软件行业的传统模式主要是通过销售“永久许可证”来实现收入,辅助销售“产品升级"或“非免费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来获得另一部分收入,以此来向用户提供产品更新和服务。这一模式在“收费”要素上的逻辑是“按用户数”,在“产品形态”要素上是通过光盘等媒体向用户交付可运行程序,此后用户可以不依赖厂商的服务器而在本地 PC机使用所有功能与计算能力。
订阅模式则主要通过按时间期限来向用户提供产品/服务,并相应收取费用。这一模式在“收费”要素上是“按用户数”+“按时间”双重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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