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映翰通资讯
2019-04-17 18: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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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17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InHandNetworksTechnologyCo.,Ltd.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园103号楼3层3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107,19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
发行股数 低于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52,428,786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年【】月【】日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概况

2019年4月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107,19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其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具体内容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四、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三、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具体内容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四、发行人及其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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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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