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常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毕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毕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本人,孟鸿先生,陶永平先生,独立董事的选任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刘志常,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2003 年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6 年在湖南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学习(导师:向建南教授),获得理学硕士学位。2006 年至 2010 年在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师从陆天尧教授,获得博士学位。2010 年至 2018 年在西北大学 SirFraserStoddart 教授(2016 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组从事博士后研究。2018 年 9 月起全职加入西湖大学理学院担任特聘研究员、超分子有机功能组装体实验室(LaboratoryforSupramolecularOrganicFunctionalAssemblies,SOFALAB)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分子张力工程和超分子有机功能组装体的设计、构建与应用研究。2023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12 次董事会,本人自 10 月任职以来,
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5 5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任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年度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委员会会议,并利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各项决议,投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积极参与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考察和沟通,相关事项会前公司及时提供本人所需的各项资料和信息,如实回复本人的询问,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通讯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通畅的沟通,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勤勉尽责且保持客观独立,在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
2023 年内,本人作为主任委员的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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