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鸿
毕得医药资讯
2024-04-25 20: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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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孟鸿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毕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毕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本人,刘志常先生,陶永平先生,独立董事的选任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孟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荣获国家“特聘专家”,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
次人才 A 类”,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1997 年至 1999 年在新加坡材料与工
程研究院(IMRE)工作;2001 年在美国贝尔实验室(LucentTechnologyBellLabs)工作;2002 年至 2009 年在美国杜邦公司研发中心工作;2012 年回国后在深圳市乐普泰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总监研发合成化学墨粉,导电橡胶核心材料等工作;2014 年 3 月受聘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担任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12 次董事会,本人自 10 月任职以来,
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5 5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任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年度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在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委员会会议,并利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各项决议,投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积极参与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考察和沟通,相关事项会前公司及时提供本人所需的各项资料和信息,如实回复本人的询问,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通讯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通畅的沟通,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勤勉尽责且保持客观独立,在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


2023 年内,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年度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进行审议,结合其所任岗位的工作内容、年度绩效与市场行情确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定期报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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