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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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股发字[2019]第 0038 号
二零一九年三月
目 录
释 义 ...... 2
一、本次首发的批准和授权 ...... 9
二、本次首发的主体资格 ...... 10
三、本次首发的实质条件 ...... 11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5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16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9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21
八、发行人的业务 ...... 22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3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30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31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32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32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33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 34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和财政补贴 ...... 35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35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38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 40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40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41
二十二、结论 ...... 41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公司、热景生物 指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热景有限 指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本 指 发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次公开发行/本次首发 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
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主承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销商)
华普天健会计师 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水致远 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近三年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股东大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发行人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发行人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本
次首发成功后生效并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
《公司法》 指 全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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