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会计师回复意见(二)(2019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热景生物资讯
2019-08-26 18: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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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8-26


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会专字[2019]693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会专字[2019]6930号
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北
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11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出具的《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涉及本所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就《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向贵所回复如下:

1.关于仪器销售。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仪器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共安全方向,毛利额分别为 1,195.31 万元、640.99 万元、1,466.31 万元。根据首轮问询回复,2018 年仪器销售前五大客户为弘润天源、中海智、山东尤根环保、南京鹭康、河北药监局;2017 年为北京倍肯科技、北京卓诚惠生、南京鹭康、北京朗森基、Labotron;2016 年为北京倍肯科技、厦门思诺信、北京卓诚惠生、南京鹭康、普生科技。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上述前五大客户多为生物技术公司或经销商,但仪器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共安全方向的原因;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全部仪器销售客户销售对应的具体产品名称和类型、是否为发行人的上转发光或化学发光仪器、客户购买产品的用途、客户的主营业务、注册时间、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仪器销售来自于公共安全方向和来自于临床方向的分类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2)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弘润天源目前为八菱科技收购对象,2018 年年中为 ST 罗普收购对象,两次收购事项均被监管机构出具问询函和关注函。2018 年 9 月弘润天源公司高管等核心员工因涉嫌诈骗被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带离协助调查,后转为取保候审。请说明发行人与弘润天源的合作历史、2018年销售合同的时间、弘润天源在 2017 年、2016 年均未出现在发行人前五大仪器销售客户而 2018 年成为第一大仪器销售客户的原因、采购发行人产品的用途、价格的公允性、弘润天源对发行人的销售回款是否来自第三方以及 2018 年期末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3)南京鹭康和厦门思诺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徐加兵,发行人未按同一控制披露客户的原因,并重新确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和首轮问询中所有涉及客户的披露和列示是否按照同一控制披露,发行人经销、直销前十大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仪器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发行人公共安全领域的主要专利,包括甲基苯丙胺、吗啡测定、中氯胺酮等,中海智均为共同专利权人。请说明在共同专利中发行人和中海智承担的角色,发行人与中海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中海智自身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向发行人购买公共安全仪器的必要性和价格公允性;(5)北京倍肯恒业为发行人 2016 年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达 960.26万元,销售产品主要为军备用检测仪器;因军改影响 2017 年销售大幅下滑,销
售金额为 267.61 万元。截止 2018 年末,尚有 217 万元对倍肯恒业的应收账款未
收回。根据 2019 年 4 月公开信息,由于在相关核查中发现涉嫌围标串标,倍肯恒业公司被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请说明发行人各期对倍肯恒业的销售
是否实现了最终销售、是否发生销售退回、发行人对倍肯恒业的信用期,该应收账款的账龄以及是否逾期,发行人对该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6)发行人与北京卓诚惠生的销售金额与卓诚惠生在新三板的年报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7)2018 年发行人对河北药监局存在 118.76 万元的仪器销售,同时存在其他应收款 96.43 万元,款项性质为保证金。请说明仪器销售的内容、保证金的事项、二者是否存在关联、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8)公共安全方向检测仪器单价近三年单价剧烈波动的原因、合理性,与行业趋势变动趋势是否一致;(9)公共安全方向检测仪器近三年类型、产量、销量、销售额、销售区域、对损益的影响;(11)“自产投放仪器中薪酬部分还原”的具体内容和计算过程;(12)报告期内进项税额转出金额分别为 17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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