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9
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申请文件首轮问询函回复的修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推荐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已于2019年4月4日得到贵所的受理。
保荐机构会同发行人对首次问询函回复中部分问题回复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请审核。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的简称和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2)本审核问询回复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
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首轮问询回复问题2
六、上海热景、杭州热景是否为其负责销售或市场开拓地区的指定经销商或总经销商,相关情形对发行人业务发展的具体影响
原表述:
“根据核查发行人于报告期内与上海热景、杭州热景各年度签署的《产品代理合同》并经上海热景、杭州热景书面确认,上海热景、杭州热景为发行人部分产品在上海市、浙江省部分医院的经销商,是公司在该区域的重要经销商,但并非指定经销商或总经销商。2018年度,上海热景、杭州热景分别占发行人上海地区和浙江地区销售收入的33.39%、15.70%。
综上,上海热景、杭州热景作为发行人在浙江、上海地区较为重要的经销商,有利于提高发行人指定产品在浙江省、上海市地区的销售收入及市场占有率。但上海热景、杭州热景并非发行人在浙江省、上海市区域内指定经销商或总经销商,在该区域内发行人亦存在其他重要经销商,相关情形对发行人业务发展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修改后的表述:
“根据核查发行人于报告期内与上海热景、杭州热景各年度签署的《产品代理合同》并经上海热景、杭州热景书面确认,上海热景、杭州热景为发行人部分产品在上海市、浙江省部分医院的经销商,是公司在该区域的重要经销商,但并非指定经销商或总经销商。2016年、2017年、2018年,上海热景占发行人上海地区销售收入分别为33.58%、43.06%、33.39%,杭州热景占发行人浙江地区销售收入的48.58%、32.72%、15.70%。
综上,上海热景、杭州热景作为发行人在浙江、上海地区较为重要的经销商,有利于提高发行人指定产品在浙江省、上海市地区的销售收入及市场占有率。但上海热景、杭州热景并非发行人在浙江省、上海市区域内指定经销商或总经销商,在该区域内发行人亦存在其他重要经销商,相关情形对发行人业务发展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修改说明:
本次修改补充了2016年、2017年上海热景、杭州热景占发行人上海地区、
浙江地区销售收入占比。
2、首轮问询回复问题14
三、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存在较大变动的原因
原表述:
“(一)试剂类前五大供应商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序 供应商 是否当年试 是否当年试 是否当年试
号 采购金 剂类前五大 采购金额 剂类前五大 采购金 剂类前五大
额 供应商 供应商 额 供应商
1 杭州奇天乐塑业有限 281.88 是 352.82 是 210.43 是
公司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
2 份有限公司/浙江拱 230.68 是 176.93 是 14.75 否
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 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 164.09 是 128.65 是 74.88 是
术有限公司
4 爱瑞思创(北京)科 128.65 是 110.02 是 5.06 否
技有限公司
5 上海赞润微电子科技 13.69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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