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进行了监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
海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 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2022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67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6.63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天健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年度审计机构选聘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0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1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听取了天健所就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的正式报告,审议通过公司202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执行公司 2023 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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