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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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2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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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立信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选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经
过选聘通知公示、竞争性谈判、内部评审等程序,并针对各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10 月 26 日,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3 年 12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 年 4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加线上会议形式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4、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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