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冉来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宝兰德”)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利用专业知识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冉来明,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2月至2019年10月任爱思开(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顾问,2013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新疆宇澄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5月至今任北京燕化永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月至今任仁和东方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履职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名 会议(次) (次) (次) (次)
冉来明 6 5 0 1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 专门委员会名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事姓名 (次) (次) (次)
冉来明 提名委员会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股东大会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事姓名 议(次) (次) (次) (次)
冉来明 2 1 0 1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且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委托独立董事张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
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有效行使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
本人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时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审计沟通会议,及时了解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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