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5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及锁定期设置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东吴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为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创新资本”),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东吴证券龙腾光电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龙腾光电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无效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23元/股(不含1.23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3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6,58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3元/股,申购数量等于6,580万股的配售对象予以剔除。最终合计剔除622个配售对象,被剔除的拟申购数量合计6,344,2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63,378,550万股的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
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2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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