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申报会计师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龙腾光电资讯
2020-05-20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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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20


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0]第6-00015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0]第 6-000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227 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已收悉。作为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提及的发行人有关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与所列值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请发行人:(1)进一步说明并披露新冠疫情和贸易环境等因素对发行人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并视情况完善重大事项提示;(2)结合 2020 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进一步说明 2020 年上半年业绩和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度波动的原因,公司是否会出现 2020 年盈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情况,并根据最新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提示;(3)结合相关协议约定和交易进展,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出售彩优微电子股权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发行人报告期和 2020 年净利润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进一步说明并披露新冠疫情和贸易环境等因素对发行人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并视情况完善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进一步说明和披露了新冠疫情因素对发行人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具体如下:

“2020 年 1 月以来,全球陆续爆发新冠疫情,各行各业均受到了冲击,公司的生产经营也
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具体如下:

在采购方面,由于政府管控措施及疫情整体影响,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复工复产进度有所延后,物流运输能力也有所下降,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部分供应商存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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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交货的情形。目前,随着公司的主要供应商陆续复工,物流运输逐步得到保障,公司的采购活动也已恢复正常。

在生产方面,公司在落实当地政府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基础上,在春节期间及新冠疫情期间未停工,生产未受影响,同时,公司优先排产医疗显示模组,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在销售方面,由于疫情的整体影响,公司的主要客户恢复生产的时间有所延后,短期的订单需求有一定的下滑。随着公司主要客户逐步复工,公司的销售活动逐步恢复,但新冠疫情已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海外终端市场恢复时间仍不明朗,公司部分产品的出货量同比下滑明显。

未来,若疫情持续或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了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风险,具体如下:

“公司主要笔电面板客户为惠普、联想、戴尔等国际知名厂商,随着公司笔电面板业务的持续增长,公司境外市场收入也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市场收入占比分别为 25.17%、
50.06%和 59.44%,境外市场收入占比较高。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日益复杂,贸易争端加剧,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有所升级。公司对惠普、戴尔等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若未来中美贸易争端持续升级,惠普、戴尔等客户减少对公司的采购,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结合 2020 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进一步说明 2020 年上半年业绩和去年同期相比大
幅度波动的原因,公司是否会出现 2020 年盈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情况,并根据最新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受新冠疫情影响,结合行业复工复产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0 年上半年实
现营业收入区间为 169,500 万元至 181,800 万元,同比增长-5.04%至 1.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区间为 1,200 万元至 4,000 万元,同比增长-44.25%至 85.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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