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德恒 02F20190215-00014 号
致: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德恒 02F20190215-00005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
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以及德恒 02F20190215-00006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德恒
02F20190215-00010 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