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国际”)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大华国际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国际”)成立于2008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 5层519A,
截至 2024 年 2 月,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注册会计师中,52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因原负责公司服务的合伙人及其管理的专业团队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并被大华国际整体吸收,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变更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相关事项且无异议。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国际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经公司评估后,认为大华国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大华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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