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长光华芯
股票代码: 688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滨河南路 C-1-3 号
住所及通讯地址:
106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 85 号 1 幢 412
室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中增加或减少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 录 ......2
释义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6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基本情况......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7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减持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
冻结等。......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9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声明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声明 ......11
备查文件 ......12
一、备查文件......12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12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上市公司/长光华芯 /公司 指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伊犁苏新 指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道丰投资 指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本报告书 指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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