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芯中科:龙芯中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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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8: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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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吴晖作为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要求,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吴晖,男,196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 年
获安徽财贸大学学士学位;2007 年获加拿大魁北克大学项目管理专业毕业硕士学位。1986 年 7 月至今,历任杭州商学院会计系(现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校教学督导组副组长。目前任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非创新层)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其他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


二、 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吴晖 8 8 0 0 2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 5 次,提名委员会 4 次,年报审计沟通会 2
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参加了报告期内应参加的全部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线上)调研,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了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认可。

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包括但不限于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事的联系,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及时提前送达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
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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