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必易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必易微资讯
2024-04-19 18: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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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采用自行管理的方式,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员、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或“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12 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3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6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1,560.00 万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谢朋村先生向员工提供的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必易微 A 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计划合计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04.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6,904.8939万股的1.51%。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受让股份数量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15.00 元/股。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前,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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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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