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335 号文注册通过。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100 万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1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52.57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2.03%,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62.4250 万股将回拨到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 1,311.925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1.01%;网上发行数量为 535.5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8.9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即 1,847.425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26.97 元/股。
根据《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2,926.70 倍,
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184.75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127.175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1.0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720.25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8.99%。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595643%。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申购及缴款等环节请投资者重点关
注,并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获配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
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资金应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T+2 日)16:00 前到账。网
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 0.50%。配售
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
在 2019 年 12 月 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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