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普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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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 16: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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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致同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
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
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
审计收费 3,570.7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 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致同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致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确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含税),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网络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
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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