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浩)
本人张浩,作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浩,男,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工业大学
内燃机专业本科学历。1982 年 2 月至 1985 年 11 月任北京油泵油嘴厂设计科工
程师;1985 年 12 月至 1987 年 6 月任德国 BOSCH 公司见习工程师;1987 年 7
月至 1993 年 8 月历任北京油泵油嘴厂设计科科长、产品开发部部长、副总工程
师;1993 年 9 月至 1995 年 11 月任德国 BOSCH 公司中国总部中国合资项目部
技术主管;199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戴姆勒奔驰中国总部工作,历任卡车
项目部国产化采购主管、卡车战略部中国项目主管、奔驰中国卡车部国产化采购高级经理、出口采购质量部质量总监、出口采购部总监、出口采购部顾问。2022年 4 月至今担任奥福环保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2023 年度,公司召开 13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全部
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广大股东利益,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应参加 出席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方 缺席 应参加 出席
姓名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张 浩 5 5 1 4 0 1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投票情况
召开会议次数 (是否反对弃权)
战略委员会 3 3 否
审计委员会 4 4 否
提名委员会 0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 --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2023 年度,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担任相应职务并展开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没有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认真听取和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对存货跌价准备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规范性进行了重点关注,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出谋划策,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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