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技术/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业务骨干,除苏陟先生、李冬梅女士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亦不包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象的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薪酬委员会下设股权激励考核专项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委员会的报告工作;
(三)公司股权激励考核专项小组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内审部门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二)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第 一 个 LP、HTE 铜箔产品)为基数, LP、HTE 铜箔产品)为基数,
首次授予及预留 归属期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LP、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LP、
授予的限制性股 HTE 铜箔产品)增长率不低于 HTE 铜箔产品)增长率不低于
票(若预留部分于 30%; 20%;
2024 年 10 月 31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日(含)前授予) 第 二 个 LP、HTE 铜箔产品)为基数, LP、HTE 铜箔产品)为基数,
归属期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LP、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LP、
HTE 铜箔产品)增长率不低于 HTE 铜箔产品)增长率不低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