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福光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1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福建福
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8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2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8,536,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0,839,543.9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7,696,456.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 G-003 号《验资报告》。
福光股份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福光股份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福光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号
1 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 38,530.56 28,501.91
目(一期)
2 AI 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 11,425.94 10,561.03
设项目
3 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 16,507.80 16,507.80
建设项目
4 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 626.90 626.90
5 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 9,537.00 9,537.00
目
合计 76,628.20 65,734.64
1、福光股份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福光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13.43万元。其中,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3,082.17 万元,AI 光学感知器件研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31.26 万元;
(2)同意福光股份拟使用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福光天瞳进行
增资,福光天瞳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变更为 35,000 万元;使用不超过 13,038.91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福光天瞳提供无息借款。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
(3)同意福光股份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福光股份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福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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