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获准注册 新光光电、利元亨过会
澜起科技资讯
2019-06-26 05: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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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孙翔峰 徐昭 昝秀丽

  证监会6月25日消息,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澜起科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澜起科技成为第五家获准科创板IPO注册的企业。


  同日,上交所公布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第9次审议会议结果,新光光电和利元亨双双过会。


  澜起科技此次申请上市拟募集资金约23亿元,主要用于新一代内存接口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津逮服务器CPU及其平台技术升级项目、人工智能芯片研发项目。


  审议会议上,新光光电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被上市委关注。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2010年,公司大股东康为民及其控制的飞天科技因“光产业技术及其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曾向发行人借款形成大额资金占用。2016年和2017年年末,公司向飞天科技及康为民资金拆借余额分别为2.53亿元、2.66亿元。2018年9月3日,新光光电前身新光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以1.89亿元的价格收购康为民、康立新、姜书兰持有的永鑫科技100.00%股权。新光光电表示,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减少了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并增强了独立性。此外,康为民将永鑫科技股权转让款全部实际用于偿还关联方资金占用,降低了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


  科创板上市委在审议会议上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收购永鑫科技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定价的公允性;实际控制人偿还资金占用款,主要是以发行人支付的永鑫科技股权转让款、发行人和永鑫科技合并报表抵销的方式,是否实质上偿还了资金占用款,偿还方式是否合法合规;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事项,是否构成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损害,是否履行了充分必要的决策程序;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建立健全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侵害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同时,上市委要求,发行人补充并披露最近一期内部控制鉴证意见,补充说明并披露已经建立的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具体举措,补充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内大额资金占用是否获得其他中小股东的认可,是否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市委主要关注利元亨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空间等相关问题,在审核意见中,上市委要求发行人说明发行人的客户集中度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对新能源科技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如何获知在手订单占客户新能源科技的采购占比信息、新能源科技未来投入的信息。此外,上市委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技术是否具有通用性和可延展性,未能进入其他消费电池行业龙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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