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徐亚明,作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亚明女士,女,1954年出生,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1982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与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1997年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1975至1978年9月任昆明、云南金马矿山机械厂、财务科、总账会计; 1982年7月至1987年8月,任职于四川省纺织工业厅、计财处(承担全省纺织工业成本分析及纺织简报);1987年8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其中:1991年至2005年期间曾担任会计理论教研室、财务会计教研室、财务会计系主任。自2019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杭可科技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在会议上,我对议案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谨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对2023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应参
独立董事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加董 亲自出 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次数
事会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徐亚明 7 7 7 0 0 否 0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主动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2023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战略决策委员会3次,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我的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战略决策委员会 3 -
提名委员会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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