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杭可科技资讯
2024-04-25 19: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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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杭可科技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0,000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24,6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104,705,754.72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9,924,245.2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19]207 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24,63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9,924,245.28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473,064,245.28 元。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4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4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4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共计 42,00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993.64 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6,993.64 万元(为 2023 年末金额,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该金额占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 47,306.42 万元的 14.78%,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 30%;公司承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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