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005:容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容百科技资讯
2019-07-15 23: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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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7-16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RonbayNewEnergyTechnologyCo.,Ltd.

(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4,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
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26.62元

发行日期 2019年7月10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44,328.57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年7月16日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容百、实际控制人白厚善及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容百发展、容百管理、容百科投、遵义容百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二)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相关承诺

公司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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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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